組織架構、系統與發展
從「禁止事項」看低信任文化

前陣子在公園裡散步時,被一塊上面密密麻麻寫著二十多項「禁止事項」的告示牌吸引:不得亂丟垃圾、不得遛狗不清理狗糞、不得吸煙、不得放煙火、不得破壞設施、甚至連「不得隨地便溺」也被列在其中 😂
看到這個牌子,我的第一個反應是驚訝—為什麼應該是「常識」的東西,還需要明文公告?接下來我的第二個反應則是難過—這樣的公告,透露出多嚴重的「不信任」?
身為台灣人,看到這個告示牌,讓我覺得相當羞恥 😭
這個告示牌就像是一面鏡子,映照出社會的文化習慣:我們不相信「人能自律」,因此必須用規範來防範「錯誤行為」。
而這種思維,其實在許多企業文化中,也一樣普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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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看到許多組織為了「管理」員工,制定了層層規章:申報加班要三層簽核、病假需要附上醫師證明、辦公室安裝監視器錄影等—彷彿大部分員工都會謊報加班,假裝請病假,在辦公室常有踰矩行為似的。
即使管理階層聲稱—或者真心認為—這是為了「預防錯誤」,但實際上傳達給員工的訊息是「如果不被規範,員工就會想犯錯」。而這種「低信任管理方式」的最直接代價,是組織內部摩擦力上升、效率下降,然後員工會變得越來越被動—只做被允許的事、不做有風險的事—久而久之,連創造力與責任感都會被稀釋。
「管理」雖然說有很多理論跟技術,但「制定規範」是其中最簡單,也是最粗糙的。而規範一旦被制定,就需要花時間力氣去監控—而這些都是高昂的「管理成本」;而若管理者僅只建立規範程序,但卻沒有盡力監控,員工很快就會發現這些規範只不過是虛文—不但發生錯誤時沒有應負的責任跟後果,更糟是傷害到管理者的可信度。
大部分太過心切於制度規章的管理者,寧可多花時間成本,也不願意失去可信度。結果往往隨著時間過去,管理成本越來越高,制度規章也越來越複雜,到最後管理成本遠遠高過基於高度信任下的「偶發性錯誤」帶來的損失,然後還順便扼殺了組織的活力 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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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的組織會期待HR擔任「制度執行者」,負責確保規章落地。但其實更重要的應該是想辦法建立一個「讓人願意做對的事」的環境。其初始思維應該是:
👀 檢視哪些制度規範是基於恐懼,而非信任。
👬 以價值觀取代規範,讓大家知道「為什麼這樣做」。
🏃♂️ 最重要的是:用行動體現價值觀及信任—當領導者表現出信任,團隊才會回以責任。
⚠️ 如果真的要設立規範,必須謹慎的控制違規的界線。
我確信,一個高信任感的組織—無論是國家或是公司—基本上幸福感也會相對的高 ❤️
或許,當我們信任自己的社會文化足夠自律時,公園的那些「禁止事項」告示牌就能被撤下。就像一個充滿信任而有責任感的組織,不需要靠繁雜的制度去提醒員工什麼不能做一樣。
到那時,我們不只是擁有更乾淨且自在的公園,也會擁有更健康的職場。


